第(1/3)页 月朗星稀的晚上,破庙中,人声鼎沸, 压抑着声音,张诚在四周寻找有用的东西, 蹲在摊位前,张诚伸出手道:“这个数!枪给我!” “不成,少了!这可是水连珠,上过战场,打过鬼子的好东西!” 望着张诚,摊主则是用布将莫幸纳甘露出一截,眼中满是不舍, 听到对方的话,张诚则是看了眼四周道:“我再加点,一百五!外加这些子弹!” “你买枪做什么?” 怀疑的看着张诚,摊主有些不解的开口, “我进山打猎!不行吗?别坏规矩了!” 看着摊主询问自己的目的,张诚不由得严肃起来, 因为他从黑市买的东西,谁也问不着! “成,一百六,我这些都给你!” 看向张诚,摊主想了想,最终还是决定了这个价格, 从口袋中掏出钱,张诚递给了对方, 用布袋装好莫幸纳甘,张诚则是向着外面走去,顺手还买了一块两斤不到的鹿肉,花了他四块钱, 走出破庙后,张诚找了个地方将莫幸纳甘拆开,望着里面有些磨损的枪膛,还有其余零件,不由得嘴角抽搐起来, 因为这把枪的精准度有些毛病,但不算太大问题, 但能用这个价格拿到水连珠,张诚也算赚到了,毕竟用勃朗宁打猎可以,但面对大型猎物可就有些麻烦了, 他虽然能掏出匕首硬上,但总不可能每次打猎前都先脱衣服吧, 要知道,在如今这个年代,布票可是非常麻烦的一件事, 而一年到头的票据,还不够人做一身衣服了,长得高点,壮点,那就更麻烦了, 不然也不会有缝三年,补三年,缝缝补补又三年这句话! 至于周蓉为什么能每天都打扮的光鲜亮丽,那就得去问蔡晓光这舔狗了! 哼着小调,张诚悠哉的走在路上,准备回去, 在凭票供应的年代,一斤猪肉的价格是七毛六左右,但有个前提是,你要能买到, 所以张诚对于四块钱的鹿肉,才不会拒绝,毕竟这玩意,真的很难搞! 在没有能力的情况下,吃肉?能吃窝窝头吃饱就算你有本事了! 一路向着光字片走去,张诚突然间停下了脚步,扭头看向不远处的位置,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错觉,他总感觉有些不对劲, “手雷,小心!” 第(1/3)页